1、************受******************的委托,现对****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鄞州分公司会议室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供货期限 | 总价最高限价 |
* | 会议室配套设施 | 1批 | 自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产品的到货、安装调试。 | ******元 |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3.2特定资格要求:/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7月1日9:** 至****年7月3日 **:**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询比响应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响应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7月4日**:**时整。
5.5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7月5日9时**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北路***号
联系人:***
采购代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 ** 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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