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号)和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甄别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促进产业转型和节能减排,已对我市水泥行业产品、产能、主要工艺、所属类别进行核查,现将核查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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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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