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4年4月**日—— ***4年4月**日)
项 目 名 称 |
渝东表面处理中心2号厂房配电设施改造工程 | |||||
比选公告编号 |
/ | |||||
比 选 人 |
重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比选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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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东表面处理中心2号厂房配电设施改造工程 |
第*中选候选人 |
*********** | ||||
第*中选候选人 |
************ | |||||
第*中选候选人 |
********** | |||||
拟中选人 |
*********** |
中选金额(元)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州经开区管委会 |
联系电话 |
***-******** | |||
比选人:重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4月**日(单位公章) |
比选代理机构:***************
***4年4月**日(单位公章) |
备注:1、竞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由比选人及其比选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令第**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选候选人及排序”、“拟中选人”。自行竞选的,比选代理机构*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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